4月18日上午,从市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自2022年6月1日零时起,在治理范围内,除经审批通行的电动三轮车外,其他电动三轮车实行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。 据介绍,近年来我市电动三轮车数量激增,初步统计仅市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就达17.7万辆。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,闯红灯、抢占车道、逆向行驶、乱停乱放、违法载人等现象突出,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多发,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据不完全统计,2019年以来,电动三轮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共10274起,致5438人伤亡,占城区全部交通事故的70%。广大群众对治理电动三轮车的呼声日益强烈,市“两会”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提交有关电动三轮车的议案和提案,2020年以来,12345市长热线平台受理有关电动三轮车的问题共1847件,开展电动三轮车治理势在必行。 电动三轮车治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: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,可以对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采取疏导、限制通行、禁止通行等措施”。 治理对象:重点治理电动三轮车。人力三轮车、燃油三轮车以及不在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内以电力驱动的四轮车参照执行。 治理范围:北一环以南、古井大道以东、亳芜大道以北、木兰大道以西形成的合围区域,木兰大道北段不通的路段以京九铁路为界。自2022年6月1日零时起,在治理范围内,除经审批通行的电动三轮车外,其他电动三轮车实行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。 治理目标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