亳州市规范政商交往 出台“正负面清单”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网络 时间:2022-03-09
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,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,亳州市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出台了《亳州市政商交往“正面清单”“负面清单”》。 一、政商交往“正面清单”

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,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,亳州市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出台了《亳州市政商交往“正面清单”“负面清单”》。

一、政商交往“正面清单”

(一)要正确处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。准确把握“亲”“清”关系的内涵,公职人员在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,只要不涉及公权私用、无不正当交易,企业正常发展有需要,即可坦荡接触、“清”“亲”交往,积极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,真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。

(二)要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,严格执行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。深入推进惠企政策“免申即享”,对符合条件的惠企政策全部按“免申即享”方式兑现,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。

(三)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。深入开展“市长接待日”“四送一服”“天下亳商”圆桌会议等活动,畅通企业直接向领导干部反映问题渠道,及时受理处置企业诉求。纵深推进重点企业(项目)包保走访活动,每月至少电话联系1次,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,帮到点子上、帮在关键处,对企业提出的诉求多想“怎么办”,不轻易说“不能办”,依法依规解决企业在建设、融资、招工等方面问题,帮助企业纾解发展的阻点难点。

(四)要规范行政执法监管行为。加快“互联网+监管”系统建设,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严格落实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制度,根据对企业安全生产、环保、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结果和亩均效益评价对企业进行分类,全面实行“A档免查”。

(五)要充分听取企业意见。制定实施涉企政策和作出涉企重大利益决策前,加强与企业的沟通,广泛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。开展为企服务“码上监督”制度,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“码上举报”、查处问题马上就办。开展市场主体、行业商会协会对涉企部门评价工作,强化评议结果运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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