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集中力量整治非法办学机构 《亳州市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印发 亳州晚报-网讯 自3月中旬至8月中旬,我市将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未经审批的民办中小学、幼儿园进行清理整治,取缔无证办学机构,大力支持合法民办教育机构办学,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有序、健康、规范发展。 根据近日印发的《亳州市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我市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,各县区政府是本辖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工作的责任主体,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,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。我市将坚持分类整治原则,按照“规范一批、整改一批、取缔一批”的要求,对未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非法办学机构进行分类整治。 对具备一定办学基础、符合办学条件的,按照审批权限及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,颁发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,纳入正常管理;对基本具备办学条件,通过整改能达到办学要求的,下发整改通知书,责令其限期整改,达到整改要求后办理相关手续;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拒不整改继续办学的,责令停止办学,依法予以取缔。 清理整治期间,我市各地各有关单位将对所有非法办学机构开展一次覆盖食品、卫生、消防、安保、校车等领域的安全检查,切实消除安全隐患。 据了解,本次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共包括三个阶段。其中,3月中旬为摸底排查阶段。我市将对所有非法办学机构进行全方位排查,摸清情况,登记造册,并将无证办学机构排查情况汇总上报。3月下旬至7月中旬为清理整治阶段,我市将根据摸底排查结果,开展联合执法,进行分类整治。 7月中旬至8月中旬,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开展复查验收,复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符合办学、办园基本条件的,是否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;要求限期整改的,是否整改到位;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学、办园标准的,是否依法予以取缔。 为保障此次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,我市成立了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各有关部门将积极配合、形成合力。 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,我市将通过此次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,取缔无证办学机构,大力支持合法民办教育机构办学,指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、诚信办学、规范管理,强化教育质量和安全稳定意识,进一步优化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环境。(徐靖 陈璐) |